网上缴纳
交通违章罚款的方式如下:
1、到地区各工商银行网点,凭交通卡,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
2、登录地区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选择“网上缴费”,然后按照提示信息去操作即可。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
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
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