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清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根据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设计文件及商品房质保书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终身保证使用;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装修工程为2年。
(二)只要处于房屋保修期之内,应由开发商来承担房屋的维修责任。而在保修期之外,公共部位的维修可以动用维修基金,而公共部位之外的维修只能由业主自行负责。另外,保修期内出现问题部位的保修期应自交付合格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三)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讲,遇到更多的可能还是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例如屋顶、墙壁漏水、渗水,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厕所、厨房、阳台地面泛水、漏水等。对于这些情况,只要处于保修期内,
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因开发商拖延修复造成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