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
4、对于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5、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6、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