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有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债务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经营证照复印件、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及股东的个人信息等。债务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搜集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等。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对于欠债的公司,获得其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可以大致了解其经营情况、了解其员工的收入状况。对于欠债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单位的其他职工的收入状况、了解其家庭的消费状况。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保留
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