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集体
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
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
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
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
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