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三、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
按揭商品房,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