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
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
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2.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3.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
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是在不断的提高,在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同时也是需要将案件的相关证据和材料都提交至当地的法院,法院也是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最公平的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认同也是可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