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在解决
医疗事故赔偿时,对患者尚未发生的续医费不能以一次性结算的方式予以给付。
3、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应以专家鉴定组在《
医疗事故技术》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为依据;
4、继续治疗费的计算。
5、《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