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出院协议如下:
甲方(伤者或其亲属,最好是伤者亲自签署,如果伤者是未成年人或者植物人等由其
法定代理人签署):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附近时,不慎与甲方
发生交通事故,致受伤。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万元(小写: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
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甲方提供需要其配合的相关保险理赔材料。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双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
支付赔偿金元,剩余款项元于日内全部付清。
五、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或
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
支付违约金元。
九、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