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属于民事中的
借款合同纠纷,对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向以下基层法院起诉:
一、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管辖地法院。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采用法定管辖地原则。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
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了。
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出借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