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过时效的,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工伤认定的补救措施:
1、通过
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2、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