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租赁双方协商一致提前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算违约,若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
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要依据解除原因进行处理。如果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