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根据《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能证明其已经持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全部资产不足抵偿所有债务时,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债权人
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
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