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而为偿还贷款进行的担保。
2、在建工程抵押与
房地产抵押的主要区别有两方面:
一是抵押人不能作为第三人为他人进行担保;
二是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作担保,而不能为其它性质的债权进行担保。
风险提示:若仅针对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的,建议抵押权人还应注意:
1、抵押合同应内备注清楚建筑物的现状,以照片、视频或公证等其他形式记录下来,并作为抵押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予以留存。
2、后期需对在建工程进行跟进,在抵押人完成续建部分或新增建筑物时,及时针对该部分进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