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
被刑事拘留,然后是否会被判刑,是要看人民法院的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可以看出,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是针对于现行犯或者
犯罪嫌疑人的,跟是否被判处刑罚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犯罪事实,但不需要
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就不会对犯罪嫌疑人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