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面执勤执法民警的权限
(1)当场处以五十元(含)以下罚款权;
(2)警告处罚权;
(3)对违章事实清楚,而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或者吊扣机动车
驾驶证处理的,有开出《公安交通管理
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到执行机关接受处理权;
(4)对当事人进行传唤或者暂扣、滞留、收缴驾驶证、行驶证和非法装置、牌证或者拖曳或锁定机动车车轮的强制措施权。
2、大队一级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
(1)对违章异议的调查权;
(2)对当事人留滞权;
(3)警告、罚款、吊扣、吊销等
行政处罚权;
(4)对违章作出者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和对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