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
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
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关于拘留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罪该逮捕,是指
被拘留的人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已经达到了应当逮捕的程度;二是情况紧急,情况紧急是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具体情形详见
刑事诉讼法条文),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办理逮捕手续,刑事
拘留转为逮捕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为公安机关讲,逮捕需检察院批准,拘留只需县级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就可以了,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选择先拘留,再办逮捕手续,为破案争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