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打110或者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
2、来访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当面举报。
3、来信举报,举报人可以写举报信邮寄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4、其他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其他方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刑法》
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照《刑法》第357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