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若需要对于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一般需要向医学会提出申请。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