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
故意伤害罪。
3、主体要件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
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主观要件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