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刑法条文对
聚众斗殴罪的描述是简单罪状,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的特征,最高院也无相应的司法解释加以细化,致使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对法律理解上的分歧,特别是单方聚众斗殴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使传统的理论受到冲击。《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