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宝宝出生前要到准妈妈普查的办事处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登记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宝宝出生后,在医院给宝宝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也就是《出生证》。有的地方要求必须给宝宝起名字才可以办,有的地方则无此要求,可以到宝宝出生的医院询问,办理好《出生医学证明》后,就可以带着户口本、准生证和出生证
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给宝宝上户口了。我们这里还要了每个证件的复印件,亲也可以准备着哦。
注意事项
要定期普查,在办《准生证》的时候才能不受到阻拦;办《出生证》的时候需要带着《准生证》,最好给宝宝起好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