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在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如果没有公司章程,公司不能获得登记。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公司法》第十一条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