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程序有
1、申请
结婚申请是指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共同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
居民身份证
2、审查与登记
(1)审查: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受理结婚申请时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所进行的审查。
(2)审查内容包括:确认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即自愿原则、法定年龄、一夫一妻、禁婚血亲、禁婚疾病,同时核对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在审查时,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规,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对当事人提供情况不明的,要退请其补充证明文件或进行必要的询问、调查;对当事人违反民法典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不得附加法定条件以外的其他条件或要求当事人出具上述规定以外的证件和证明。
(3)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