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补助。旷工辞职属于职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离开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并且已经向职工公示,此时职工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辞退职工,在经过合理的送达程序后无需向离职职工支付任何补助。当然离职职工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予以结清。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