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
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
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的
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