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条件是:
(一)职工同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二)职工必须有人身伤害;
(三)职工的人身伤害必须在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四)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五)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所引起的;
(六)工伤职工没有法律禁止的行为。
参照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