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婚姻家庭关系?
是男女两性依法定程序结婚而产生的合法夫妻关系。是以婚姻为基础并由血缘关系或所构成的各亲属之间的关系,其中夫妻关系是最基本的,还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等。婚姻家庭法调整的对象是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和由此而引起的财产关系。其中,人身关系是主要的,财产关系是依人身关系为转移的。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是指以婚姻和血缘为中介的身份关系。它本身并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婚姻家庭方面财产关系,是指以人身关系为前提,直接体现经济内容的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一、为什么爷爷不算直系亲属爷爷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查看原文
2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结婚地法律,离婚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监护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在中国有住所则适用中国法律。适用外国法律或国际惯例时,不得违背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即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禁止性法律规范不适用外国法律,仍应适用中国法律。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涉外结婚以结婚行为地法为准据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结婚行为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包括离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该项原则又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根据该原则,婚姻当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仍应适用中国法律。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明确规定,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婚姻缔结和离婚事务,以及监护权的设立、变...查看原文
3婚姻家庭纠纷类型
婚姻家庭纠纷主要类型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一、离婚调解指什么离婚调解,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时,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进行的调解。离婚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有效的重要方式。在我国离婚条件主要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两类。诉讼外调解是指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诉讼内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进行的调解,是我国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二、可以控告老婆出轨吗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根据你的陈述,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具体情况,照顾无过错方。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三、抚养权起诉需要多少钱诉讼费200元,离婚纠纷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诉讼费200元,简易程序或者普通调解都是100元。财产分割会额外收取财产分割费。诉讼费比较少,一般...查看原文
4婚姻家庭纠纷怎么办
发生婚姻家庭纠纷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自行协商。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共同寻找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共同协商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方法。2.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街坊邻居、亲戚其有关组织可以出面调停,做好双方的说服工作。其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比较正式的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个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在特定情况下,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3.提起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节,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房产遗嘱继承争议如何处理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查看原文
5婚姻家庭法内容
针对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不同地区和法院可能有不同的判决原则。然而,一般来说,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在诉讼中,如女方不想离婚,男方得通过法院来判决离婚,而女方则需等六个月后重新起诉。如女方同意离婚,双方协商就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一两个小时就办好了。因此,建议男女双方在抚养权问题上尽量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查看原文
6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1、广泛性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2、伦理性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3、强制性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一、离婚协议可以加附加协议吗离婚行为是不允许附条件的,第一原因是,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况,婚姻当事人双方配偶的法律地位要么确定的存续,要么确定的解除。很难设想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某种条款,使得双方婚姻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某种不确定的条件的发生,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如果所附条件不发生,则原已存在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所附条件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的法律关系变得无法确立。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违背了民法公序良俗...查看原文
7婚姻家庭法的对象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婚姻。一、婚姻家庭的概念1、婚姻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关系,或、配偶关系。2、家庭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它以婚姻、血缘为纽带。二、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性,又有自然性。前者是它的性质,后者是它的特点。1、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性指婚姻家庭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其存在和发展决定于社会的生产关系,并受社会上层建筑各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第一,婚姻家庭与政治的关系第二,婚姻家庭与法律第三,婚姻家庭与道德第四,婚姻家庭与宗教第五,婚姻家庭与风俗习惯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由于婚姻关系是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缘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如法定婚龄和禁婚条件的规定。总之,自然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形成的必要前提,社会性是决定婚姻家庭关系性质的因素。...查看原文
8婚姻家庭法律规定
《民法典》开始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了,下面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对应原《婚姻法》。 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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