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滥用职权是什么以及法定范围
行政滥用职权含义行政滥用职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出于不合法动机而背离法定目的的行为。行政滥用职权的范围和性质行政滥用职权是行政职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的滥用。行政权限包括羁束权限和自由裁量权限,但滥用职权仅限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滥用职权虽然发生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但它因本身具有违法性而属于行政违法的范畴。理由是:(1)滥用职权是背离法定目的的行为,这一特点决定了其行为的违法性。(2)滥用职权的违法性已为世界各国和地区所公认。(3)我国行政诉讼法也确认了滥用职权的违法性。行政滥用职权的特点(1)行政主体的行为没有超越法定权限。(2)行政主体主观上出于不合法的动机。这里所谓的“不合法的机”包括不正当的动机(如挟嫌报复)和非法定的动机(即动机正当但不合法,如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3)行政主体的行为客观上背离了法定的目的、原则和要求,即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虽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但不符合法律授权的特定目的。...查看原文
2滥用行政职权的行为有哪些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侵吞公共财产,导致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滥用职权的行为包括超越职权、玩弄职权、任意放弃职责和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逾越职权,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反规定处理其职权以内或职权以外的公务,侵吞公共财产,导致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职权滥用的法律界限和责任 行政职权滥用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超越法定权限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法律界限和责任是对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行为进行约束和追究的重要手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职权滥用的法律界限主要包括:法定职权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谨慎原则等。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可能引发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违法责任、行政赔偿责任、行政纪律责任等。法律界限和责任的确立,旨在维护行政...查看原文
3滥用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
行政机构权力的滥用主要反映为权力边界的突破和权力行使的随意性。一是越权施政行政机构的越权施政,是指行政机构超越自己权力范围的用权行为。越权施政的突出表现之一是行政机构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粗暴干预,甚至对人身权力的粗暴侵犯。政府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种这养那,背离市场规律,常常给农民造成巨大损失,政府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越权施政的突出表现之二是政府对经济(主要是对企业)的不适当干预。很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总是把企业的干预权不愿真正下放给企业,或者名义上放实际不放。干预企业经营,干预企业的人财物。越权施政表现之三是以权代法。越权施政表现之四是超标收费。一是没有收费的规定但收了,二是有收费的规定但实际收费超过了规定标准,三是各种形式的以罚款代处罚。二是部门权力扩张——职能的扩张与财产权的扩张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放权一直是个大趋势,伴之而来的是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乘机扩张势力范围,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职能扩张,主要有三种做法,一是截留中央下放给基层(政府、事业部门、企业)的权力;二是向基层收权;三是通过立法(行文)、报批、习惯做法等手段新造职能。单位财产权的扩张,实际上是部门同国家争利益、争财...查看原文
4对行政权力滥用的制约
一个社会是一个整体,由于一切领域和一切因素的相互联系而使社会整体具有总体性。目前,行政权力滥用现象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对行政权力滥用的制约,只有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将政治的、社会的、法律的三种制约方式的优势与道德制约方式的优势相结合,相互配合、共同作用,更有效地制约行政权力滥用。1.道德制约与政治制约的优势互补道德和政治历来是上层建筑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从各自特定角度反映社会存在的,各自以特有方式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二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政治与道德对经济关系的作用、方式是各不相同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政治是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阶级的经济利益的,经常需要国家强制执行。而道德与政治相比,道德主要通过教育、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的力量,唤起人们的自觉自愿地维护社会的经济基础。道德是服务于政治的,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要运用国家的政权力量,促进和加强本阶级的行政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并使之实际成为社会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而这种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又能动地为阶级统治服务。以强制性权力作为保障和后盾,既从行政人员的道德层面进行制约,又具有强制约束力,有效地避免和克服了一些行政人员对于内省的惰性...查看原文
5政府人员滥用职权怎么办
政府人员渎职,乱用职权主管部门是当地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其实我国有很多部门业务都是重叠的。向这种情况检察院是主管,还有纪检委,政府纠风办,市委督查室,和乱用职权人员本单位纪检委都可以处理这个事情。最有效最快捷的办法就是保留证据向所在人员本单位纪检委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查看原文
6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邹声文张宗堂)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设立专章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作出禁止性规定。草案规定,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采取同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草案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和充分竞争: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对外地商品采取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审批、许可等手段,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采取设置关卡或者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国务院设反垄断委员会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并明确该委员会应当履行的五项职责。根据草案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履行的...查看原文
7行政机关的权力滥用能否起诉
一、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行政相对人能告上法院。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施行具体的行政行为,那么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此外,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对行政滥用职权行为可予以撤销。二、行政机关可能是被告吗?行政机关有可能是被告。(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1、《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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