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理的终止指什么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委托代理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查看原文
2委托代理终止的规定有哪些?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还包括:(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还补充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公平的。毕竟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如果劳动合同还不能尽可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用人单位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的侵犯劳动者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查看原文
3法定代理终止之日
法定代理终止之日: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查看原文
4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终止吗
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会终止。除此之外,具有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的,委托代理也会终止。...查看原文
5委托代理终止情况
一、委托代理终止情况(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二、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三、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涉及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这种关系的终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具体如下:(一)劝告义务。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发现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况,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促使委托人接受律师的劝告,纠正导致律师拒绝辩护或代理的事由。(二)通知义务。终止代理,律师应当尽可能提前向委托人发出通知。律师事务所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指定律师继续承办委托事项,否则应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三)采取合理保护措施的义务。终止代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尽量不使...查看原文
6代理合同的终止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一、签订合同后不付预付款,是否能够终止合同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各方签字或履行确认程序(比如盖公章或个人手印)即生效。如果预付款有约定,并约定的数额与交付时间,当事人不履行则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关于预付款项没有约定,则应进行补充约定。没有约定预付项款不影响合同其它约定项的效力,终止合同须具备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终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查看原文
7代理权终止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1、如果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视为有效。2、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是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律师代理权的非法获取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走到了关键的阶段。目前的情况是: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最终民女邓玉娇是否可以获得公正的判决,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问号,不仅勾连着民心民意,也勾连着中国法治的进程。在刚刚过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们回顾一下邓案演进的过程,不难发现,邓案的转折点不是广大网民的参与讨论,全国轰动,由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成为尽人皆知的大案,而是中途蹊跷的替换了律师。网民的参与热议只是短时间蹿升了案件的知名度,而律师的替换才影响了案件的进程和性质,是实质性的变化。这个变化改变了邓玉娇的命运,也使得所有民意或专家的呼号变成白费力气,因为火车改道了。不是公理,法理,真相,正义在导航,而是权力在导航。我...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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