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倒卖文物罪
倒卖文物罪是指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是指受国家保护的并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定公布的属于禁止经营的文物。1992年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了部分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具体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的 一、 二、三级珍贵文物以及其他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构成倒卖文物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构成倒卖文物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不具有故意的心理不构成本罪,还必须同时具有牟利的目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那些确实既无牟利目的,也无行使目的,而纯粹因为个人兴趣的,不以犯罪论处。此外,对于不知是禁止买卖的文物而买卖的,也不以犯罪论处。...查看原文
2倒卖文物罪的认定
只要单位或者自然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涉嫌下列严重情节之一的,就认定构成倒卖文物罪: (1)倒卖三级文物的; (2)交易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构成此罪的,将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查看原文
3倒卖文物罪有哪些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情节严重的,应对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查看原文
4倒卖文物罪立案条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4)倒卖稀世国宝的。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倒卖三级文物的;(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二)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三)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查看原文
5倒卖文物罪量刑标准?
倒卖文物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查看原文
6倒卖文物罪有死刑吗
倒卖文物罪没有死刑。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查看原文
7倒卖文物罪能取保吗
涉嫌倒卖文物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属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查看原文
8倒卖文物罪的犯罪构成
一、倒卖文物罪的犯罪构成1、倒卖文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倒卖文物罪判多久...查看原文
9倒卖文物罪司法解释
一、倒卖文物罪司法解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女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修订)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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