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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欠债父母有义务还吗

2022-04-16 3,383人已浏览
  •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律所副主任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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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成年的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所欠的钱,父母是没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的父母偿还债务,法律是将父母的财产和子女财产独立分开的,并不是一个整体。但是如果父母担保的除外,如果父母为其子女欠的债务担保了,债权人是可以找父母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综上所述欠债还钱的法律依据还是比较明确和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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