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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022-04-12 480人已浏览
  •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专职律师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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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处法律规定的之外还有一些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况:1、婚前住房补贴和公积金。2、指定夫妻一方的保险受益人。3、个人所有房屋。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等。这些特殊情况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婚后个人财产,要是离婚的时候分财产时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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