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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梅 严选律师

7年经验专职律师

擅长业务

刑事辩护

律师介绍

  • 所在单位:

    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

  • 律师头衔:

    专职律师

  • 执业时间:

    2017-04-05

  • 执业证号:

    14401201711697643

  • 办公地点:

    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

张丽梅律师毕业于广东知名的政法类院校-广东警官学院,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多年来,张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及经济类案件,办案数量累计达到近千件。特别是刑事办案经验非常丰富,擅长于敏锐地发现并犀利地剖析案件焦点,同时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能深刻地领悟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罪名的立法目的,为重大、疑难案件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办理过重大扫黑除恶、贩卖毒品、组织卖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等案件,丰富的刑事办案工作经验让张律师深谙检察官的办案习惯和指控思路,以法官和公诉人更青睐的方式进行有效沟通,提升办案效果,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张律师胜诉率在行业中名列前茅,获得AAAAA级诚信律师,获得广州律协协会授予“业务成果奖”,同时也参与众多社会公益性活动和法律援助工作,广受当事人好评。

成功案例

张丽梅律师部分成功案例: 案例一:肖某组织卖淫罪案无罪辩护 案情简介:本案肖某的父亲在开庭前2个星期找到张丽梅律师,委托张丽梅律师作为肖某的辩护人。张律师接受委托后,到法院阅卷发现肖某坚持不承认检察院指控的组织卖淫行为。张律师当即去看守所会见肖某,了解其真实想法后,决定未其作无罪辩护。因开庭时间迫在眉睫,张律师连夜查看卷宗,查找法律法规及判例等,当庭对检察院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发表指控肖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辩护观点。庭审完毕后,法官也赞同张律师的观点,便建议检察院撤销对肖某的起诉。最终,检察院撤回了对肖某的起诉,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此时,肖某在看守所已被羁押了7个多月的时间。肖某从看守所无罪释放出来后,张律师随即又作为肖某的代理人,向检察院申请了国家赔偿。最终肖某获得了7万多的赔偿金。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该案之所以能够取得全面的胜利,不仅仅在于肖某自己的坚持,更在于张律师对案卷细致的查阅和分析,对庭审作了充分的准备,才能说服法官和检察官。作无罪辩护,不仅仅考察的是律师专业功底,更考察了律师的胆识和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坚持。 案例二:谢某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罪轻辩护 案情简介:谢某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谢某的哥哥经他人介绍找到张丽梅律师作为谢某的辩护人。但当时谢某的家属并未收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不知道谢某在哪个看守所羁押,只知道是被某某派出所拘留。张律师了解情况后,便持委托材料去该派出所所属的看守所申请会见谢某,但却查无此人。无奈,张律师只能再次到派出所找到当时抓捕谢某的经办警官,但核对谢某身份信息发现,这根本是两个人的身份信息。经多方调查,才查清原来是谢某错报了身份信息。经张律师与办案警官沟通,才将谢某在看守所登记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正。张律师顺利会见到谢某后,发现其向公安机关供述的案件情况与事实有出入,其在被抓获之前确有销售假冒商品,并在手机微信上有销售记录。但其以为只要不承认以前有销售过假冒商品,就会被轻判,于是一直向公安供述称未曾销售过。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没有销售过的,商品价格鉴定按正品价格计算,根据鉴定价格,谢某将会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后张律师及时向检察官沟通,并建议公安重新调取谢某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谢某确有向他人销售过假冒商品,最终查获的假冒商品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涉案金额大大降低,谢某最终被判处8个月的有期徒刑。 案例三:颜某贩卖毒品案 2010年5月14日颜某将200克海洛因带到新市与他人交易,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颜某否认知道自己携带的是毒品。张丽梅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后向检察院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张律师认为颜某否认明知是毒品,且没有抓获买家,无法形成贩卖毒品的证据链,应当不构成贩卖毒品。最终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贩卖50克海洛因就可能判死刑,贩卖200克的刑罚定是非常重的。而非法持有200克毒品法律规定仅是7年以上有其徒刑。

张丽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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