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障体系中,若个人的社保缴纳连续出现三个月的间隙,将被视为自动停止参加此项保险。
2.若参保者已经连续二年或更长周期加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体系中,并且因为他们的就业状况以及其他个人因素发生变更导致其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改变参保身份的,只要在这个过程中的中断缴费时间不超出三个月,那么在他补缴费用之后便能恢复享受医疗待遇,确保不会让参保者的权益有任何空窗期,得到妥帖可靠的保障。
然而,如果中断缴费的时长超过了三个月,各个统筹地区有权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设定不超过六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在此期限结束之后,原有的参保关系将会暂时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全文3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