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法律范畴内包含哪些犯罪案件
1.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案件;
2.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案件;
3.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案件;
4.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的案件;
5.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案件;
6.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案件;
7.其他案件。
二、刑事案件有哪些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刑事案件多久判刑
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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