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不会影响到跟孩子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即使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之下,那么也可以带孩子的出生证明。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小孩的出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什么手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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