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规带薪年假享受天数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根据《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办法》比较少见的在法条中列举了计算公式,就该条内容,又可以分解为三种情况,其中仅是以下第3项内容是完全对应条文内容的。
1、首次入职员工的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
根据《办法》以及《条例》的理解,带薪年休的起算点为入职当日,带薪年休的周期是按自然年来确定计算周期的,即xxxx.1.1-xxx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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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入职员工为首次工作,在职第一年在年度计算周期内无论也不能期满12个月,故在当年不享受带薪年假问题。
2、入职前尚未满足连续工作12个月的计算方法
举例说明,张某在2017年06月01首次入职A公司,于2017年08月31日离职,于2017年09月01日入职于B公司,后于2018年2月28日离职,又于2018年03月01日进入C公司,请问2018年度张某在C公司应享受的带薪休假是多少天?
许多人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天数=(365-31-28)÷365天×5=4.
19、根据规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故应享受4天,然而,许多人忽略了,在进入C单位前,张某的工作时限仅为8个月,故进入C单位后,需要补足4个月的工作时限后再行计算年休假天数。故在入职前尚未满足连续12个月的情况下,假定入职前的工作时限累计为A(同为日历期间经历天数),入职后在年度内剩余日历天数为B,则计算公式=(A+B-365)÷365天×天数系数=(274+306-365)÷365×5=2.94天,故应享受2天。
3、入职前已满足连续工作12个月的计算方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办法》第5条,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指:入职前已满足连续12个月,计算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举例说明,张某在2016年06月01首次入职A公司,于2017年08月31日离职,于2017年09月01日进入B公司,请问2017年度张某在B公司应享受的带薪休假是多少天?
带薪休假=(122÷365)×5=1.
67、故2017年度张某可以享1天带薪休假。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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