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的犯罪分子要按照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对自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般当事人实施犯罪行为,不可避免的会对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常见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还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
一、坐牢还用民事责任赔钱吗
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对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是减轻了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有什么样的关系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是相辅相承的,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是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量刑情节,即承担了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赔偿并取得被害人或家属谅解的话,有可以得到从轻、减轻或者是判处缓期执行处理结果。
三、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形式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两种形式。具体如下:
(一)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二)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三)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四)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五)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六)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七)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n(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n(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n(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n(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n(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n(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n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