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59年12月5日12时,河北省岳城水库“民有桥”发生200余人桥塌落水淹溺事故,其中死亡7人,伤106人,其余的人员获救脱险。
岳城水库工程磁县民工团,高叟营的第2、第5和第6三个连担任火车站搬运任务,该营民工食宿地点在河南,工作地点在河北,民工上下班途经“马家坟石桥”,由于该桥运输量大,不够使用,水库工程局决定自12月4日拆除加宽“马家坟石桥”,通知各兵团在拆建期间下走“散谷桥”,上走“红旗桥”。在拆除的“马家坟石桥”与“红旗桥”之间,有一座“民有桥”长19米、宽7米、高5米,两端原标有“载重半吨,禁止汽车通行”的字样,由于桥不坚固,继续通行不能保证安全,虽然拆除南端一空桥面以示废弃。后来不知道谁又搭上一块50厘米宽的木板,只能单人通行。高叟营的三个民工连人员,5日晨上工,见“民有桥”比“红旗桥”路近,由南往北从此桥通过。12时下工时又由北往南从“民有桥”返回,由于该桥北端宽南端窄,不能通行,约300人聚集在桥面时,由于过多的超过桥梁负载能力,造成“民有桥”塌落,发生200余人落水伤亡的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岳城水库工程局磁县民工团,对桥梁拆建施工,旧桥维护保养,以及工程管理和民工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对险桥不及时拆除,管理不善,对民工安全知识教育极差,终于造成300名民工集中在一座残桥上,因桥梁严重超载而坍塌,导致200余人落水淹溺罕见的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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