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贩毒被抓的,人民法院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内进行宣判。《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贩毒罪如何构成
贩毒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根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刑事处罚。因此,贩毒罪是指贩毒行为,只要是贩毒,就构成贩毒罪。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疗价值,又能使人上瘾,使人体依赖。因此,罪犯利用它们来获取非法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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