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赠与过户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契税缴纳凭证(查验原件);
(6)属于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有抵押权、地役权登记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8)部分房屋转移登记引起面积变动的,还应提交房屋测绘成果。
属于独用宗地的,还应提交地籍测绘成果2份(包括电子版);属于原土地登记成果无解析坐标等需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还应提交权籍调查成果,不再提交地籍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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