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其他村村民吗
当然,完全可以如此操作。
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您享有自主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支配权等相关权益。
只要是出于自由意愿,向外界赠送房屋并无不可,此乃您身为业主所享有的法定权力。
需要指出的是,特定情形下,农村房屋通常无法被赠送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外村人士),且接受赠与者需满足具备宅基地申领资格或其他必不可少的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至第六款的规定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农村房屋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这两项权利是相互分离的。
其中,土地证用以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情况;而房产证则用于确认房屋所有权。
详细来说,倘若被继承人生前所居住的宅居仅仅持有土地证,但却未曾取得过房产证,那么针对此类情形,继承人可采用如下方式来完成继承操作:一方面,务必先核实确定被继承人是否依法享有这套房产的使用权或是所有权。
另一方面,应据此办理适当的继承手续。
继承人需备齐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已故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等,前往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在此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额外的补充材料,比如被继承人所立下的遗嘱或者经过公证的文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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