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30 14:44:47 2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申请人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业务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关于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要求:

(1)属于婚后申请、婚后购买的,或婚前申请、婚后购买的,需夫妻双方到场办理有关手续;

(2)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申请、婚前购买的,由本人到场办理(配偶无需到场);

(3)属于婚后申请、办理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业务时离异的申请人,仍需双方需到场办理有关手续;

(4)属于婚前申请、婚后购买的,需提交配偶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如申请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2、关于提供身份证的要求:

(1)至今未婚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的申请人,需提供原配偶、再婚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申请、购买时未婚,现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关于查询房产登记情况的要求:

申请人需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查询夫妻双方的房产登记情况,并取得房产档案查询《证明。

(1)属于婚前申请、婚后购买的,需同时查询申请人和配偶的房产登记情况;

(2)属于婚后申请、购房后离异的,需提供申请人、原配偶的查档证明(如申请人、配偶重新组建家庭的,还需查询新组建家庭的房产登记情况);

(3)属于申请时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需提供原填在申请表格内所有申请人的房产登记情况。

4、关于婚姻情况证明的要求:

(1)没有结婚证的申请人(包括未婚、离异两种情形),需提供户口本以及个人未婚声明。

(2)对于从申请经适房到办理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业务时有多次婚姻记录的申请人,除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外,需提供本人无婚姻情况的声明。

5、关于《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及收据的要求:

2005年3月22日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需提供;遗失超面积差价款收据的申请人,请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财务科(园湖建政路口房产大厦B座608室)办理存根复印手续。

6、关于名下其他房产的要求: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业务前,已将名下的其他房产处置的,需提供处置房产的购买合同(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存量房买卖合同。

7、关于有离婚记录的要求:

申请人有离婚记录的,除提供离婚证外,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8、关于被拆迁人的要求:

申请人属于被拆迁人需提供拆迁证明,如被拆迁的房屋还在申请人名下的,需办理房屋灭失手续或提供房屋征收证明等材料。

9、关于继承的要求。

申请人是继承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公证书等有效文件。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结婚证 最新知识
针对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注意事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注意事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