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因旷工解雇员工
因旷工被开除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雇主提出终止与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方法。退市的条件是:1.雇员经常无正当理由缺勤;2、教育经批评无效;3.达到规定的缺勤天数,即连续缺勤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确废除。例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仍有“退市”或“辞退”等相关规定,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对于旷工数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制定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是否能够承认员工自动离职
劳动合同法,没有自我离职的规定。《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如果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劳动者的行为。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本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明员工的行为,即使在未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情况下离职,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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