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法院传票传唤被告出庭应诉的规则,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是,如果案件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或者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原告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被告提出反诉的情况下,原告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依据法院传票传唤,被告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将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原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赡 养 、 抚 育 、 扶 养 案 件 缺 席 判 决 : 被 告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不 到 庭 或 中 途 退 庭 , 可 判 负 责 任
赡养、抚育、扶养案件缺席判决的相关法律规定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根据该法条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法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500元以下的拘留。因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判负责任。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将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则需按撤诉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同时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