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提供起诉书的时候,起诉书的最后应该由原告进行签名,而不能由诉讼代理人进行签名。
一、原告诉状不真实法院怎么办?
被告认为原告诉状不真实的可以列出事实证明或者被告可以在法院审理的辩论中举证反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书。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4、互相辩论。
法院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应当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综上所述,原告撒谎,被告可以在庭审中反驳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二、离婚起诉书可以手写吗
离婚起诉书可以手写。手写离婚起诉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写明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