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异时夫妻财产分割,双方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不得由一方决定。(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女性,不能认为女性挣得少,就要少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和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4)补偿原则。如果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
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双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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