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宅基地都是乡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由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批;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必须经过地方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核和准许。
2.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的,需要经过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进行规划,然后,再逐级报请乡镇政府、县级政府审批。未经当地规划部门规划许可的,属于违法建筑。虽经过规划部门规划许可,但未经县级政府审批的,也属于违法建筑。
宅基地房屋强拆了怎么办
1、宅基地房屋强拆了首先可以判断对方实施的强拆行为是否合法,若是不合法,且自己房屋的价值比较高,那么可以对方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为由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于强拆行为是合法的情形,也可以要求对方向自己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
司法强拆也应符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可见,政府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该是已经履行了先补偿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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