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岩居民身份证签发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本原件
属丢失需提供丢失书面报告原件
属换领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二、龙岩居民身份证签发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核发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收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三、龙岩居民身份证签发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下午15:00-18:00(夏令时)
四、龙岩居民身份证签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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